暑期实践 | 多措并举,助力个破
——记“我国个人破产的程序选择模式研究”暑期实践团队实践活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人更加深入密切地参与到商事活动中。但是,自然人由于认知的局限性,也极易面临破产的风险,保护市场主体,推进个人破产立法,引导“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从市场中合法有序退出并助其获得再生机会,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必然要求。为了解我国个人破产试点情况,探究个人破产程序设置的模式选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我国个人破产的程序选择模式研究”团队于2022年7月有序开展访谈调研工作。
7月18日,团队成员徐心怡、周裕茹前往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与该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一峰、孙毅律师就有关个人破产程序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访谈,对律所处理个人破产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得益于许一峰、孙毅律师的细致介绍,团队成员从破产管理人的角度出发,对个人破产的程序与管理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有了更充分的认识,这将有助于启发后续对个人破产程序不足之处的更深入思考。
与简文律师事务所合影
7月24日,团队成员吴鹏宇来到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与该事务所专门负责破产类精英律师丁华健律师就有关个人破产程序以及其看法进行了访谈。丁律师立足于当前其实践的长期经验出发,指出对于个人破产这个尚在试点的法律制度而言,在法庭审判后的执行阶段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难与问题。
与拓力律师事务所合影
在疫情反复,实地调研受到极大影响的背景下,团队成员积极联络,争取到了线上访谈的宝贵机会。7月10日,团队成员汪震成功联系到了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赵可阳律师,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听取了赵律师对个人破产制度的宝贵意见。赵律师在访谈中引用了个人破产及企业破产的案例,并从中国法制史、传统文化的角度分析执行难的问题。此外,赵律师还结合自身的实务经验,尝试着提出了个人破产制度本土化以及改进的方向,以期有所启发。
与赵律师线上访谈图
7月26日,团队成员钱艺能借助腾讯会议,线上与卓建律师事务所张昊律师就有关个人破产程序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张律师结合多年来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地解答了团队成员提出的问题。通过本次访谈,团队成员对个人破产制度中的豁免财产、社会信用体系在个人破产中发挥的独特作用、破产人名单公示等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当前,个人破产作为一项新兴制度,亟待成熟建立。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团队成员仍将继续追踪个人破产制度的设计与运行,坚持厚生精神,笃于学、敏于行,从司法实践中获取理 论新生,再以理 论研究反哺法治实践,助力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胡婧榕)
责任编辑:李真
2022-08-14 2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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