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刑事风险防控(苏州篇三)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国已经进入了数字经济时代,由此产生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其中,知识产权是当前关注的重点,知识产权刑法由于其特殊性质值得进一步研究。
为了深入了解数字经济时代针对数字化知识产权的新型犯罪手段、防控方法等立法和解释问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了《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刑事风险防控研究》暑期实践调研小组。这一暑期实践项目以去年和本学期的创新项目作为研究基础,包括课堂教学调研、调查问卷、实地考察、研究文献、教师指导、交流研讨、访谈等多种研究形式。自6月开始,暑期实践小组成员就开始集结,并对本次暑期实践的内容进行了初步的讨论策划和安排。
2022年7月,实践小组苏州调研分组的成员殷梓嘉联系到了江苏省东大舟律师事务所。江苏东大舟律师事务所成立已久,是吴江区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汇集了十多名执业律师,其中多名执业律师具备坚实的法律理 论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全面、深厚的文化层次和知识结构。
本次接受访谈的是王云弟律师。王律师从业已经三十多年,在多个领域具有深厚的知识储备,由于王律师工作较为繁忙,且为了响应疫情防控的需求,本次访谈采用了书面形式。小组成员在电话联系后,通过社交平台将访谈提纲传输给王律师,他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思考,进行了细致的回答后加盖公章传回。
王律师对小组的问题进行了专业化的回答,创造性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数字经济时代带来的新科技新媒介已经助力产生了很多全新的针对知识产权的犯罪手段和形态,有些是旧刑法难以调节的。对于新型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制,当代刑法还处于一个较为空白的状态。目前刑法设置的关于知识产权的罪名和所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都较为狭窄,因此在实践上也面临许多难题。
王律师还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指出了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制主要存在的困难,而这种困难需要多方携手解决。“要促进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立多方协作、信息共享机制。”
王律师对小组的工作表示强烈支持,他称:“年轻人是社会的未来,进行一些实践活动对你们很有好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殷梓嘉)
责任编辑:王悦
2022-08-01 22: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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