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涉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当好企业“好帮手”
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则》等精神,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办理了全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内蒙古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要求,结合知识产权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合力,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昆都仑区知识产权工作质效。
健全完善诉侦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涉知识产权案件的侦查引导作用,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及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强化证据固定完善,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起诉标准提出精准引导意见,诉侦协作提升办案质效。
深入开展“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利用检察告知程序,充分听取权利人及被侵权单位代理人意见,通过积极引导促进权利人及被侵权单位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体解决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充分保证权利人合法权益,注重矛盾化解。
提升指控精准性。发挥检察机关上下联动机制,在该案审查及检察履职过程中,加强请示汇报,对于案件定性的把握以及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寻求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切实解决该院在审查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一体履职优势,确保案件质效。
融入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依托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版权局等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锚定知识产权保护各个环节,主动对接辖区相关行政机关,召开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会议,通过建立常态化联络、健全信息共享、强化业务支撑、交流共训等方式全面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协同保护工作格局。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依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宣传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思路及举措,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同时,围绕知识产权宣传周及“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进企业案例宣讲、商业秘密保护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下一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发挥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的模式和途径,努力扩大知识产权保护效应,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以多维度有力举措积极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董晓华)
责任编辑:柯鹏
2024-10-13 22: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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