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责任”石景山区推动分类治理不断深入
2020年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条例》相比以前,很重要的一点在于明确了“责任”,即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石景山区积极落实市区两级要求,聚焦“责任”,推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走向深入治理阶段。
大力“普法”压实“责任”意识
石景山区通过学法讲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督促各区、各行业、各单位强化责任落实,引导居民树立“不分类就是不守法”的意识;以片区为单位,组织执法队员进商铺、进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联合商户、社区、物业公司、企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和案例进行剖析,强调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必要性,加深辖区人员对垃圾分类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
发力“督察”推动“责任”落实
石景山区各镇街主要领导,以调度会等多种方式督导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地查看小区垃圾分类开展现状和垃圾分类治理成效;以“城管执法进社区”为依托,通过教罚并举、普法并重的方式,针对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聚焦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违规行为,再以检查结果为导向,对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的高发点位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防止垃圾乱投、混投出现“回潮”现象,有效推动责任落实,提升治理效能。
借力“全员”促进“责任”生根
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根据辖区自身特点,不断充实社区垃圾分类队伍力量,让垃圾分类监督员们这些百姓的身边人,通过“点对点”的监督指导,将垃圾分类的责任理念切实传递到社区居民心中,促成社区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石景山区引导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垃圾分类普法监督员向社区和物业单位反馈工作情况,推动分类责任真正得到有效施行;石景山区积极发挥百姓宣讲团作为全区基层创新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抓手作用,抓队伍、抓阵地、抓活动、抓传播,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不断深入。
下一步,石景山区将结合区情特点,接续发力“不分类、不收运”管理模式,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掀起新一轮垃圾分类热潮。
责任编辑:李玥
2024-04-07 16: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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