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华社石家庄12月30日电(记者齐雷杰)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这4起案例中,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套取公款违规接待等,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
通报称,2018年2月至2021年10月,承德市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局原分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李贺兵先后收受礼金2万元和高档白酒4箱、高档烟26条以及价值0.5万元的加油卡;个人车辆维修费用0.63万元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李贺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李贺兵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衡水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永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6年至2021年,王永杰先后收受礼金共计2.6万元;带队赴外地考察期间,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宴请、住宿、购买土特产等费用共计0.4万余元,并安排司机全程开车陪同。王永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王永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邢台市隆尧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景义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等问题。2019年1月,王景义收受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0.6万元;2018年至2021年,在任隆尧县山口镇党委书记期间,通过虚列开支等方式套取公款4.71万元用于违规接待。王景义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8月,王景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石家庄市桥西区房屋征收中心原主任王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2年春节期间,王旭先后收受礼金1万元和价值约0.31万元的茶叶等礼品。王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王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要求,河北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力度,重点整治快递送礼、隐蔽场所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文杰
2022-12-30 22: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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