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实践 | 南师大法学院个人破产项目介绍
——记“我国个人破产的程序选择模式研究”暑期实践团队实践活动
今年暑假,南京师范大学个人破产暑期实践团队在江苏省和贵州省展开访谈调查,访谈形式也不拘一格,有线上也有线下,从7月6日到7月26日期间展开了七次实践活动,并在我国个人破产程序选择模式公众号发表推文,向不同法院的专业人士就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落实情况与相关问题开展实证调研和交流,从初期准备到调查结束前前后后一个多月,我们收获颇丰,对个人破产制度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思考,同时也收获了更多的法律人士的职业操守,看到理论落实的真实现状,发现现存的问题与障碍,激发对学科问题的进一步探索和学习。
暑期社 会实践团队成员钱艺能、施珩、徐君皓于2022年7月6日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与吴江法院的破产庭庭长郝振进行了访谈。首先,郝庭长表示,个人破产制度目前在我国并无相关立法。接着,郝庭长向团队成员介绍了吴江区人民法院作为类个人破产案件试点法院,自类个人破产试点以来所受理的案件具体情况。最后,在类个人破产案件的实施上,郝庭长就类个人破产案件应该适用更生程序还是应当类比清算程序的问题向团队成员作了介绍。
7月11日下午,暑期实践团队成员李瑞雪来到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向该院执行局法官倪卫中进行访谈,本次从三个问题入手进行调查:“个人破产亟待普及——以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为视角;个人破产准入门槛:高or低?特殊人士是否应受特殊待遇?个人破产模式之见解。”7月12日下午,暑期实践团队成员朱恩兴、殷磊来到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法院,与该院执行局局长李剑锋就有关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落实情况与相关问题开展实证调研。此次访谈主要围绕“个人破产的和解程序是否前置”、“个人破产采取自由选择还是选择模式”以及“个人破产清算和重整的标准辨明”三大本课题核心问题展开。
7月18日上午,暑期实践团队成员徐心怡、周裕茹来到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与该事务所主任孙毅、许海峰就有关个人破产程序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访谈,对律所处理个人破产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首先,许海峰主任向团队成员介绍了有关简文律师事务所的相应情况。随后,团队成员与孙毅主任进行了访谈。团队成员从破产管理人的角度为切入点,对个人破产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7月26日上午,暑期实践团队成员钱艺能借助腾讯会议,线上与卓建律师事务所张昊律师就有关个人破产程序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张昊律师作为优秀的青年律师之一,已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在交通事故侵权、破产等多个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
歌德曾说:“所有理论都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常青。”对于法科生而言,任何仅从理 论构建中获得其生命的制度都是虚妄的。在社 会历史的大背景下思考立法旨归,在司法实践中获取理论的真正新生,在躬行其间的反思中反哺法治实践,是此次个人破产制度专题暑期实践带给我们的一大教益。有关这个课题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探讨的,秉持科学法律人的精神,继续学习思考,投身实践,看到法律真正的色彩。(作者:金陵女子学院 叶银春)
责任编辑:李真
2022-08-14 2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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